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道试题,共 50 分。)
1. 领海最初称为领水,是意大利法学家( )于17世纪在《西班牙辩论》中提出的。
A. 格老秀斯
B. 赛尔登
C. 宾刻舒克
D. 真蒂利斯
2. 海岸同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沿海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对其主张并连续行使主权且得到国际社会的默认的海湾,叫做( )。
A. 领海海湾
B. 内海湾
C. 国际海湾
D. 历史性海湾
3.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 )。
A. 国内运输权
B. 飞行专属权
C. 机场的建造权
D. 航行资料专有权
4. 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 )。
A. 东京公约
B. 海牙公约
C. 巴黎公约
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5.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有( )。
A. 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
B.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C. 开发资源自由
D. 建立法律之自由
6. 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
A. 营救协定
B. 赔偿责任公约
C. 东京协定
D. 外层空间条约
7. 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 )专属管辖。
A. 船旗国
B. 有关人员所属国
C. 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D. 沿海国
8. 规定罪行发生地国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的公约是( )。
A. 东京公约
B. 海牙公约
C. 蒙特利尔公约
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9. 首先提出争取200海里海洋权的国家是( )
A. 智利
B. 美国
C. 中国
D. 秘鲁
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11. 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 )。
A. 通过制度
B. 无害通过制度
C. 自由航行制度
D. 条约规定的制度
12. 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进行( )。
A. 登临检查
B. 武力攻击
C. 紧追
D. 诉讼
13. 18世纪末开始,一些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 )确定领海宽度。
A. 12海里论
B. 大炮射程论
C. 200海里论
D. 国家管辖论
14. 国际海底区域是( )
A. 公海海底
B. 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
C. 大陆架
D. 专属经济区的海床和底土
15.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 )。
A. 内海
B. 历史性海湾
C. 国际航行的海峡
D. 群岛水域
16.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
A. 将月球据为己有
B. 在月球进行战争
C. 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 先占天体
17. 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 )
A. 飞机
B. 热气球
C. 人造卫星
D. 航天飞机
18. 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 )
A. 自由占领
B. 自由开发
C.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D. 国家专属区
19. 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 )。
A. 内陆水
B. 领海
C. 内水
D. 毗连区
20.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 )年在( )签订的。
A. 1919 巴黎
B. 1919 芝加哥
C. 1944 巴黎
D. 1944 芝加哥
21. 第一次确立了国家领空主权原则,奠定了航空法的基石的公约是 )。
A. 巴黎公约
B. 芝加哥公约
C. 泛美商业航空公约
D. 海牙公约
22. ( )是指以在沿海岸向外凸出的地方或沿海岛屿的外缘上选定若干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连成直线,形成沿海岸的坡折线。
A. 正常基线法
B. 直线基线法
C. 自然基线法
D. 几何直线法
23.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 )。
A. 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B. 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
C. 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
D. 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
24. 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A. 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
B. 地球表面
C. 月球表面
D. 公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
A. 24海里
B. 30海里
C.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
D. 6海里
二、多项选择题(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1.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
A. 军事演习
B. 自由考察
C. 占领
D. 建立科学研究站
2. 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规定,下列国家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 )。
A. 航空器登记地国
B. 航空器降落地国
C. 航空器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
D. 罪行发生地国
3. 海牙公约规定,( )属于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
A.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行为
B. 在航空器中放置破坏装置或物质
C.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行为
D. 破坏民航机场设备
4.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的规定,发射国包括( )。
A. 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B. 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C. 从其领土或设施上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D. 接收空间物体的国家
5. 毗连区是沿海国对( )等特殊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
A. 海关
B. 财政
C. 移民
D. 税收
6. 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 )
A. 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B.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
C. 破坏停放在机场未交付使用的航空器
D. 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飞行
7. 沿海国行使紧追权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
A. 紧追须在外国船舶在追逐国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开始,且未曾中断
B. 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C. 紧追权只能由军舰、军用船舶或其他由清楚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行使
D. 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第三国领海时立即停止
8. 以下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登临权( )。
A. 军舰
B. 渔船
C. 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
D. 民用船舶
9. 大陆边由( )部分组成。
A. 大陆架
B. 大陆坡
C. 大陆基
D. 大陆底
10.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外层空间( )。
A. 天体及其资源属于先占国所有
B. 应用于宇宙研究和拓展各国人民生存空间的目的
C. 探索和利用自由
D. 是人类共同财产
11.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 。
A. 《领海与舭连区公约》
B. 《大陆架公约》
C. 《公海公约》
D. 《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
12. 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 )。
A. 捕鱼
B. 收集情报
C. 起落飞机
D. 进行军事行动
13. 属于非无害通过活动的有( )。
A. 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B. 任何捕鱼活动
C. 救助海难
D. 在船上起落飞机
14.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 )的权利。
A. 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及底土的自然资源
B. 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管辖
C. 登临权和紧追权
D. 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具有专属管辖
15. 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 )
A. 航行自由
B. 飞越自由
C. 建造人工岛屿的自由
D. 捕鱼自由
三、案例讨论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 北海大陆架案
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1966年3月31日,荷兰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院于1969年2月20日发布其判决。法院在判决中首先拒绝了丹麦和荷兰提出的等距离原则是大陆架概念中所固有的原则的观点。法院不否认等距离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这并不足以使某种方法一变而为法律规则。
法院接着审查了“等距离—特殊情况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的论点。法院得出结论, 《大陆架公约》签订之时, 并不存在像等距离原则这样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公约第6条也没有使这一原则具体化。法院承认,在某些情况下, 有关的国家的确同意按等距离原则划分彼此之间的大陆架疆界, 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它们这样做是因为感到习惯法规则使它们有义务这样做。
法院同样驳回了荷兰和丹麦提出的另一项抗辩:等距离原则即使在《大陆架公约》制定之时还不是习惯法规则,但是自公约制定以来,这样的规则已经形成。
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 通过谈判, 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至于所涉及的区域采用何种方法, 单独使用一种方法还是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有一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即任何国家的大陆架必须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而不得侵占别国领土的自然延伸。
法院最后裁定,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
1.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某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2.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
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
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
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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