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专业:法学、法律事务
摘 要
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水平的持续增长,传统的消费模式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需要,出于分担风险、获取投资收益等目的,金融消费在民众当中变得流行起来。考察金融消费法律关系,不难发现,与传统消费关系相比,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服务机构往往处于不对等地位,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相比,由于信息不对称、经济实力差距悬殊等原因,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在金融消费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金融服务机构利用自身的优势地位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而我国现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还未对此作出有效规制,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针对这一尴尬局面,需要立法机关通过修改、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方式以,对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形成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保护。
关键词: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金融监管,金融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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