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法学论文《浅论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法律实施》

浅论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法律实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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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专业:法学、法律事务


摘 要


无罪推定思想启蒙于中国上古,萌芽于古罗马,成型于意大利,最早可见于18世纪末法国大革命后写成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无罪推定”相继被西方国际社会接受,是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规定的人权的一般原则,联合国大会在1966年通过《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强制规定各缔约国必须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以落实有关权利。从世界法制史上看,无罪推定作为封建社会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的对立产物,对推动法治民主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从无罪推定原则的内含,历史渊源,历史意义和我国的法律实施,通过文献、实践调查等研究方法进行探讨和分析,得出我国的法律没有引用“无罪推定原则”,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创造性地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更加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关键词:无罪推定;沉默权;法律实施;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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