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专业:法学、法律事务
摘 要
陪审制度最初发源于古希腊和罗马,而现代陪审制度则是在英国诞生,得到充分的发展是在美国。
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陪审制度便萌芽,在延安建立,成型于20世纪50年代,在中国被称为“人民陪审员制度”,也是中国现代陪审制度的基本初成原型。陪审制度作为法理与情理的融合剂在促进司法民主、全民参与司法以及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陪审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与改革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没有效的发展好改善好,例如陪而不审等现象以及管理方面制度上的欠缺等问题一直阻挡着这项制度的发展。在以后陪审制度的发展改革中,国家要加大陪审法律法规的全民普法教育,让百姓积极的知法、懂法、学法;要积极拓展增加专业性、技术性特邀陪审员保障机制(心理咨询师,执业医师等);要明确陪审制度中陪审员劳务薪酬与单位出勤衔接问题,以便增强物质保障;要配备增加陪审员工作室、阅卷区;要积极引导、告诉陪审员在审判时、合议庭表决发言的有关规则;要进一步增强机选陪审员的随机选人的公平性,排除固定陪审现象等等。我们继续发展好完善好陪审制度,从而有效地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健康而有序发展。
关键词: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民主;司法公开
|
|